原文出處:https://www.thedodo.com/why-im-an-animal-lover-120... 
作者: Tracey Narayani G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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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受苦的人何其多,那我為什麼要當一個動物權倡議者呢?

在我成為動物權倡議者之前,我是發光發熱的人權倡議者。讀法學院的時候,我幫助家暴受害者取得人身保護令、研習人權法與難民法、協助尋求政治庇護者。那時我每年夏天都到難民機構實習,重心放在因性別而蒙受榮譽犯罪(honor crime)、割除性器官、淪為性奴隸、強暴等各種迫害及暴行的婦女。

我的第一位當事人讓我碰她膝蓋皮膚底下的砲彈碎片,塔利班轟炸她在阿富汗的家鄉,她的家人幾乎都死了。我也代理過一位溫柔的剛果男子,他因為跟政治不正確的政黨有引人遐想的牽連而遭受虐待,在他身上留下許多印記。

難民及因性別而受暴的受害者極為弱小,值得一群人為之出力。他們當中許多人沒有家人、沒有國家,活在恐懼當中。若沒有國際救援組織及非官方組織的幫助,他們終年面臨剝削、虐待、迫害、無家可歸或死亡的威脅。然而,我決定奉獻自己及我的生命,為了動物來努力。

每位動物倡議者都遇過這類的挑釁:「世上受苦的人何其多,你怎麼可以浪費時間在動物身上?!」「幹嘛不先解決人類所遇到的問題,再來幫助動物咧?」

這種以人為尊的想法是主流,以至於人們往往認為,人類受到的小小傷害比動物受到的巨大傷害更嚴重。這是偏袒人類的成見,因為不是只有人類會受苦而已。我們卻偏袒跟自己類似的對象,差別對待跟自己不同的對象,並因此視之為次等——各種歧視與壓迫的標記。


多年來,世上的苦難使我麻痺

我非常想要幫忙,但我不知道要怎麼選擇:第三世界極度貧窮的人。每年五歲以下因營養不良而死去的百萬兒童。現代史上因種族、宗教戰爭而被奪走的無辜性命,如盧安達、波士尼亞、達佛的種族屠殺,以及正在利比亞、敘利亞、葉門發生的暴行。每年有百萬人—多為婦女和女孩—被買賣淪為性奴隸,承受說不出口的罪行。還有,動物被用於殘忍及經常極為痛苦的實驗、愛玩的狐狸被人從肛門電擊而死是為了免於傷及皮毛、中國的貉被活生生被剝皮作成UGG的靴子或外套上廉價的皮草翻領。[1]

可是,這些受苦的動物只是水桶裡的一滴水,我們每年殺來吃的經濟動物共有550億隻。五,百,五,十,億。全球人口約有70億,我們每年卻殺掉550億隻動物來吃。這550億的個體本來有可能與家人及朋友建立關係、像那些被救援的小豬一樣展開快樂的生活,可是,他們曾經過著極度悲慘的生活,往往被殘忍地剝削,忍受恐懼及屠殺的痛苦。

這些人類與非人類的生物都承受極大的痛苦,他們都值得我們以憐憫相待。我一直都很想要幫助他們每一個,我依然很想要這麼做。但,我決定花大部分時間為非人類的動物倡議,而非其他那些值得過更好人生的人,因為我們整體的社會基本上都同意天賦人權。

我所指的社會不是國際社會的異數(moral outlier)——例如伊斯蘭國的成員,也不是強暴犯或連續殺人犯,而是代表世界主流倫理的人,有法律規範著我們的社會及國際社會。就主流倫理而言,虐待婦孺是錯的、謀殺無辜的人是錯的。當我們看見有人挨餓、被剝削、被強暴、被綁架、被謀殺或被虐待,我們認為這是錯的。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及個人都同意,造成強烈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是錯的。我們立法定之為罪,懲罰犯下這些罪行的人。


動物的處境卻不是這樣,尤其是經濟動物,摒棄虐待人類的同一個社會卻接受虐待動物。

就連超愛貓狗的人也一樣,我們桌上的餐點是具有感知能力之生物身上的各種部位,他們一輩子都活在痛苦當中。我們的社會並不認為這樣對待動物的方式是錯的。雖然動物在法律上仍被視為擁有物,但至少虐待貓狗在美國全境都是重罪。可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被當成食物的動物身上卻是完全合法的。[2]

美國不只每年殺害100億隻陸上動物作為食物(全球550億隻),說我們在他們被殺之前的短暫生命當中施以虐待也非誇大其詞。我們把他們囚禁在窄小的籠子裡,名符其實的把他們逼瘋。[3] 我們把孩子從母親身邊帶走,以百萬為單位殺害他們(例如我們每年殺掉26億隻小雞,因為他們是雞蛋產業的「副產品」)。[4] 乳牛在產業界稱為「強暴架」的欄架裡受孕,藉此確保他們繼續泌乳,而她的孩子喝不到媽媽的奶,因為小牛一生下來就會被帶走。生下來的若是母牛,她的命運跟媽媽如出一轍。她也會被迫受孕,而生了四或五個孩子又提供那麼多牛奶以後,她很可能深受乳腺炎(mastitis)之苦。她的身體逐漸損耗,分泌的乳汁量達不到現代農業的需求,她就會被殺。牛媽媽生下來的若是公牛,不是當場被殺,就是變成小牛肉(他們被單獨關在黑暗的牛欄,食物缺乏鐵質,好讓他們貧血,因為顧客喜歡這種口感與肉的顏色)。[5]


非人類的動物是有意識、有智慧、有情感的生物

如果你曾跟狗或貓一起生活,你應該能了解這句話的意思。如果你需要證據,那聽聽科學界怎麼說吧。2012年,一群卓越的認知神經科學家(cognitive neuroscientist)、神經藥理學家(neuropharmacologist)、神經生理學家(neurophysiologist)、神經解剖學家(neuroanatomist)、計算神經科學家(computational and neuroscientist)齊聚劍橋大學,宣告非人類的動物擁有意識——表示他們能思考、感覺、感知、像人類一樣對世界作出反應。[6]

痛苦難以測量。如果問一個人他有多痛,他會告訴我們。當他無法告訴我們的時候,我們能以外在的痛苦表徵來判斷,例如看他是否有試圖遠離痛苦的來源、用聲音表達(大叫、哭喊)、臉部扭曲、顫抖。非人類動物也有這些痛苦表徵。倘若我們能忍住不撇過頭去,就會看見生蛋的母雞擠在層架式籠子裡、懷孕的母豬被關在小到不能翻身的鐵欄裡、跛腳難以行走的乳牛被拉去屠宰,他們全都承受極度的痛苦。

才不過幾百年前,西方哲學之父笛卡兒把狗綁在桌上,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之下活生生把他們剖開。他認為他們發出的哀號就像機器發出的聲音一樣,無關痛苦,就像發出刺耳聲響的金屬物件。很難想像吧。然而到了今天,就算在所謂人道的農場裡,我們依然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之下,對牛、豬、雞、火雞跟其他經濟動物進行截肢。[7] 假如我們覺得笛卡兒所作的事情是錯的,我們怎能容忍每一天對經濟動物作出這種事呢?我們沒有理由相信狗會比豬感受到更多的痛苦,或者人類會比狗感受到更多的痛苦。有些人—例如演化生物學家理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認為非人類動物感受到的痛苦可能比人類更劇烈。[8] 事實上,我們很確定非人類動物跟人類一樣感受得到痛苦,以至於我們用老鼠作實驗來更了解人類所感受到的痛苦。[9]

美國農業部(USDA)估計每年至少有一百萬隻雞跟火雞被活活煮死,因為生產線跑得太快了,以至於他們的喉嚨還沒被切開就被丟進熱水槽,只能活活被煮到死。[10] 每年有超過一百萬隻豬在運送過程當中死亡,連屠宰場都還沒到。[11]他們被塞成一團,不能動,也難以呼吸。他們死於窒息、過熱、踩踏。


我成為一位動物權倡議者,不是因為我不在乎人類,而是在乎非人類動物的人實在太少。

我們為了實驗、皮毛、食物而利用動物,他們所受的痛苦足以震撼良知。看一段在屠宰場臥底並揭露真相的影片,我們也許會覺得眼前可恥的暴行只是特例。可是,看了成千上百段類似的影片以後,我們會開始明白,把雞當成足球來踢[12]、對註定成為感恩節大餐的火雞又踢又踩[13] 、把小豬重摔在水泥地上放任至死[14] ,員工對待動物的方式不是特例,而是常態。


農業施加於動物的痛苦超乎人類曾經歷的程度

波蘭裔美國猶太人作家艾薩克.巴社維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說過一句名言,「就與動物的關係來說,全人類就像納粹一樣;對動物來說,這就是永恆的特雷布林卡(Treblinka)。」這當然是在說納粹的集中營,當時有將近一百萬名猶太人死在瓦斯室裡。亞歷.赫沙夫特(Alex Hershaft)讓我第一次聽到有人拿工廠化農業跟大屠殺來類比,他在大屠殺期間失去了大部分的家人,他則倖存下來。他是動物權先驅,而大屠殺的經歷是促使他成為全素者及動物權倡議者的源頭。他最近一次訪問以色列時說:「大屠殺在人類歷史上是獨特的事件;記念大屠殺最好的方式就是從中學習,並對抗各種形式的壓迫。我們或許打贏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但是對抗壓迫及不公的歷程離終點還很遠。對我來說,大屠殺不是用來對抗的工具,而是形塑我的人格與價值觀的經歷,促使我成為今天的我,驅使我對抗各種形式的壓迫,包括最弱小的生物—動物—所受到的壓迫。」[15]

當代倫理哲學大師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在他最新的著作《盡力為善》(The Most Good You Can Do)主張,如果我們有意在世界上盡力為善——亦即盡力消弭痛苦,我們需要重視三個面向:拯救環境、終結極度貧窮、幫助非人類動物——尤其是經濟動物。

除了看重非人類動物以外,全素倡議者也幫助非人類動物。全素倡議者努力激發人們的良知與意識,正視我們對待其他生物的方式。動物權運動不是為了特定的族群而倡議,而是推廣普世的原則。


動物權倡議者不只為了大猩猩或乳牛或魚而倡議,是為了所有生物來推廣一個更有憐憫心的世界。

他們努力讓人意識到權力架構具有壓迫性且以剝削為基礎,傷害非人類動物、人類及環境。全素主義源於不殺生(ahimsa)的概念,此梵文的意思是不傷害一切有感知能力的生物,以及具有活力的環境。此運動強調消弭苦難,並要求我們覺察自己與其他生物連結的方式——包括非人類生物與人類。基本上,全素者推廣各種社會公義運動所推崇的價值觀。他們重視非人類動物,但他們實際上所倡議的目標是有感知能力的生物不會被拿來利用的社會。他們努力消除各種偏見及壓迫的形式;他們希望營造的世界是:有感知能力的生物不會因為非關道德的特質而遭到歧視、所有生物都被珍視及尊重、沒有任何生物被奴役或虐待、所有生物得以興旺並追求天生應有的喜樂。只要我們的社會仍舊奠基於虐待、壓迫及剝削數十億有感知能力的生物,我們怎能盼望有一天人類社會有真正的公義或憐憫之心呢?


作一個動物權倡議者並非將憐憫的對象局限於非人類動物,而是將憐憫的圓圈往外延伸到包含所有可能受苦的生物。

在我們的世界上,沒有比非人類動物所受的苦更巨大的事情——尤其是被肉類、乳製品類、雞蛋類產業所奴役的動物。我是動物倡議者,因為億萬動物的慘叫聲依然沒有被聽見。我是動物倡議者,因為沒有任何一個生物活該受苦,而非人類動物所受的苦如此強烈、恆常、巨大、比比皆是。我是動物倡議者,因為人類仍不承認自己每天都在決定無數有意識、有情感、有感知能力的生物是否會蒙受極度的痛苦。我是動物倡議者,就只是因為動物最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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